美国大学生权利的司法保障探析——以斯坦福大学《学生司法宪章》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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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11月01日 15:37
[论文关键词】学生司法宪章 学生权利 学生违纪处分 正当程序 民主
【论文摘要】美国斯坦福大学以学生权利保障为核·心的校园司法制度,在受指控学生的权利保护方面规定了二十二项具体内容,在普通学生的权利保护方面突出了尊重其平等参与权的特点。文章通过对这些权利的分析,提出以学生权利为核心的校园司法制度充分体现了权利平等、正当程序的思想及实现公平、民主校园环境的重要作用,最后就美国学生司法制度对我国高校学生处分程序制度的借鉴进行了分析。
在美国高校内诸多关系中,学生权利和学校权力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一对关系。学生要充分行使其个人权利,就必然要求学校干涉学生权利的权力相对缩小,但如果尽量扩张学校的权力,则学生的权利也势必被剥夺无余。而学生权利与学校权力之间虽然极不相容,但事实上却不能不兼筹并顾,问题之所在乃是如何使二者协调,获得适度的平衡,使二者相互间的对抗降到最低,这方面,美国斯坦福大学《学生司法宪章》(以下简称《宪章》)以学生权利为核心的校园司法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文章将以该《宪章》为研究对象,从分析学生权利内容人手,提出以学生权利为核心的校园司法制度对公平、民主环境的形成所具有的意义及作用。文章分析的(学生司法宪章》为斯坦福大学1997年制订、2005年6月所作的修正案版本。
一、《宪章》对学生权利内容的规定